《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浏览:2
按照《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6﹞7号)要求,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意义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意义重大。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全面提高综合素养,避免严重偏科现象。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记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高校选拔人才的要求自主选择确定,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三是提高高中教学质量。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领高中学校更加注重学科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丰富教学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拔人才。高校可以针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五是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将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合格考试是学生高中学业毕业的主要依据,学生只需完成必修模块的学习,即可参加合格考试,“学完即考”“一门一清”。
二、《方案》主要政策点
《方案》共分考试性质与意义、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对象与时间、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考试管理与保障5个方面。
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为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考试范围为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条件成熟时,增加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范围为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和选修I的内容。
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得选择不合格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考试对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主要有三类: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合格考试。报名参加夏季高考的所有人员均须参加等级考试。
考试的组织形式。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考虑到考试组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合格考试,由省教育厅制定标准和操作规程,各市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和下学期的4月份。学生在校期间,有多次参加合格考试的机会。其中,艺术、体育合格考试有2次考试机会,其他科目的合格考试至少有2次机会。
等级考试每个科目只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时间为高三学年的上学期末。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随普通高中高三学生进行。
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合格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合格考试成绩毕业后两年内有效。
等级考试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占一定比例,经过换算后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等级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
考试管理与保障。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必将带来高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变革,为保障课程开设效果,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积极开设选修课,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把选课走班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师资、办学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
本方案自2017年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6﹞7号)精神,我厅印发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意义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具体来说,在评价指向上,综合素质评价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实现自我的完善与进步;在评价功能上,发挥发展性评价的功能,摒弃长期以来分数至上的应试教育观念,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二是有利于人才选拔。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结合起来选拔人才,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便于高校全面考察了解学生,有利于高校按照办学定位和专业要求选拔人才。
二、《办法》的主要政策点
《办法》主要框架包括重要意义、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记录程序、成果使用、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为便于操作实施,分别设计了供高校和高中学校单独使用的两套素质档案表。其中高校使用档案由三年档案自动汇总形成,均为描述性语言和客观记录,没有等级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的性质和定位。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基于学生成长发展事实对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核心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的系统记录和评价,是培育学生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办法》将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每个方面明确了相应的考察点。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日常操行、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国家课程(必修和选修)的修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本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为加强诚信教育,在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模块”增加“是否存在作弊行为”的记录,进一步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完成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基于学生对艺术课程的修习,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素养和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基于学生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修习,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
综合素质评价的记录程序。为确保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的材料客观真实,《办法》将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记录程序分为六步: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上传确认、形成档案和查询,六个程序前后连贯,环环相扣。其中写实记录环节中提出,从高一新生入学起,每一名学生都要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有助于学生及时整理完善个人日常活动和成长情况,避免了集中突击填写。在上传确认环节,明确了活动记录和材料在每学期的规定时间里上报,信息上传后,任何人不得进行修改。在查询环节,为便于系统操作,设定了查询功能,给予高中学校、学生及高校、教育行政部门不同的查询权限。
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使用既体现在引导学生成长上,也作为高校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在引导学生成长方面,主要由高中学校层面负责,通过加强指导交流,促进学生个性成长,全面发展。在高校招生方面,按照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要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的重要参考,高等院校要制定具体使用办法,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同时,为强化学生综合素质使用效果,文件提出:本科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形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或成绩,并在考生录取中占一定权重。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组织保障。为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确保评价内容真实可信,评价过程客观公正,高中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制定具体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并严格按照程序运作,接受监督。全省统一建立山东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为高中学校记录评价信息、高等院校招生录取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提供服务。同时,建立抽查通报制度,各级每年抽查一定比例学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于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实施办法自2017年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